彭州市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3-04-27 09:29:35通知公告

致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对彭州市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中内容更正如下

一、删除遴选邀请中:三、6.3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被政府或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其他负面通报)。

二、删除遴选文件第3页中:三、6.3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被政府或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其他负面通报)。

三、删除遴选文件第16页中:9、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被政府或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其他负面通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后续序号依次顺延。

四、删除遴选文件第24页中:9、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被政府或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其他负面通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后续序号依次顺延。

五、遴选文件遴选评分标准第4项(履约能力15%)第3点

原内容:3、代理机构成立至今代理的项目有投诉且成立的,有一个扣5分最多扣15分。(提供承诺函,遴选申请人不得虚假承诺,经遴选人查询申请人虚假响应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更正为:3、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项目前三年代理的采购项目,如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产生投诉且成立的,有一个扣5分最多扣15分。(提供承诺函加申请人盖公章)

六、递交遴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延后至2023年5月5日上午10点00分。

七、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遴选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