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项目公示

2021-06-17 14:05:30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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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公示

我院今年5月购进人体成分分析仪,目前相关诊疗项目已在临床进行推广,受到广大患者认可。根据成医保发〔2019〕23号、成卫健函〔2020171文件精神,我院拟新增“人体成分分析”项目。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公示结束后开始执行。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28-86239794)。

附件:彭州市人民医院拟增医疗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