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评价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2021-03-04 16:06:21系统

彭州市人民医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对“彭州市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评价采购项目”(编号CGB2021-03-04)以公开比选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评价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共计: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报名事项

本次报名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本次项目对象为有相关资质证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司鲜章)。有意者请于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到彭州市南三环255号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获取比选资格。

六、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14:30(北京时间)比选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本院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比选文件。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1年3月10日14:30时

评标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八、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彭州市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评价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m.pz120.com/)上发布(本次项目彭州市人民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获取比选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致和镇南三环路二段255号

联系人:简老师

电话:028-86239786

彭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