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2020-01-16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彭州市人民医院拟对 “彭州市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现公开邀请,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控制价:共计: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四、公告方式

本次“彭州市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邀请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m.pz120.com/)上发布(本次邀标彭州市人民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项目具体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

(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放射设备性能和场所);

(2)放射、介入人员个人剂量检测;

2.内容:

(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包括:金彭西路院区、南部新城院区、祥福照护中心三个院区的放射工作场所及放射装置设备16台,全年检测一次,并出具报告;

(2)放射、介入医务人员65人的个人剂量检测,每季度检测一次,全年检测4次,每季度出具一份检测报告。

3.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职业性外照射个人检测规范》、《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医用数字X射线(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项目要求:

(1)金彭西路院区、南部新城院区、祥福照护中心三个院区的放射工作场所及放射装置设备16台,全年均检测一次,包括设备性能状态检测及机房防护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2)放射、介入医务人员65人的个人剂量检测,每季度检测一次,全年检测4次,每季度出具一份检测报告。

5.服务内容

(1)供应商指派专人负责联系相关事宜,按我院预定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按期出具检测报告。

(2)供应商提供个人剂量计、检测报告等物品的快递服务。

(3)检测时间由我院提前约定,供应商不能随意拖延检测或出具报告的时间。

6.报价要求

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为其雇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和合同双方确定的合理的税、费、薪水等)。

注:上述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邀标文件。

(二)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起始之日起到2020年10月底完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出具报告;个人剂量检测每季度一次,应于送检后1月内出具报告,全年出具四份报告。

2、实施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

3、验收:

按照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到期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在维护期满且采购人的维护服务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人民币付款。

2、具体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违约责任

协议执行期间,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双方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影响到协议执行的。

2、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有效配合彭州市人民医院工作,造成彭州市人民医院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或彭州市人民医院未按合同规定有效配合成交供应商工作,造成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其他

1、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邀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项:

本次报名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本次项目对象为有合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相关资质证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有意者请于2020年1月20日14:00之前到彭州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城南院区四楼)获取参选资格。

七、评选时间:

2020年 1月20日(北京时间)方案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方案文件本院不予接收。

八、评选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城南院区(门诊四楼牡丹厅会议室)

九、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法;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并列评分时以低价优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人民医院南三环255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8-86239805

2020年1月

彭州市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项目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