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2019-11-19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彭州市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彭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 。
比选编号:川至善采招 [2019]1106号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采购限价:8 *10价格11.2元/张,10*12价格12元/张,14*17价格20元/张。
三、比选项目简介:
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10、具有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 年 11月22日上午9:00时—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介绍信有效期)、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六、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25日 10:00 (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本次彭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m.pz120.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人民医院南三环255号
联系人:简老师
电话:028-8623978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12栋2单元821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28-68742460
传 真:028-68742460
电子邮件:596544982[at]qq[dot]com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