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祥福照护中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9-01-02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彭州市人民医院对2019年度彭州市人民医院祥福照护中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比选。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 、招标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本次彭州市人民医院祥福照护中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

三 、资质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国境内财险公司:公司成立3年(含)以上;前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在150%(含)以上;前一年度末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含);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较完善分支机构和较强服务能力,具备经营相关险种及承保理赔经验的保险公司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必须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 、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4日(上午9:00 —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 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获取。

3.报名地点:彭州市南三环255号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4. 报名时需提供:

(1)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规定。

(2)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介绍信人员名单一致);

五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019年1月 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 、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18年1 月8日14:30时。

2.评标地点: 彭州市人民医院牡丹厅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简老师

2.地址:彭州市人民医院南三环255号   电话: 86239786

本次比选公告在彭州市人民医院(http://m.pz120.com/ )上发布。本次比选彭州市人民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