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母婴照护规范化管理项目比选公告
2018-12-20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彭州市人民医院拟对“母婴照护规范化管理项目”(编号CGB2018-1220)进行比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以公开比选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获取比选文件。
四、报名、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0日8:00时。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 月24日17:00时。
3.报名地点:彭州市南三环255号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二)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18年12 月26日15:00时。
2.评标地点: 彭州市人民医院牡丹厅会议室。
五、比选有关规定
1.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均以彭州市人民医院公告为准。
2.超过截止时间、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人民医院内
联系人:简老师 电 话:028-86239786
七、本比选邀请将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比选彭州市人民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