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公告
2018-04-28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为全面、准确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达到帐实相符,我院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本邀请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
开展我院2017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年度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清查内容:
a、银行存款未达帐清理及提出处理意见。
b、往来款的清理及提出处理意见。
c、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提出处理意见。
d、其他资产的清理及提出处理意见。
(二)质量要求
提出真实可靠的处理意见,达到帐实相符的目的,并出具合法合规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四)人员要求
项目承担方必须保证两名(含)以上注册会计师从事此项工作。
二、比选须知
(1)参与比选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所有条款,提交真实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方式:参与比选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报价单及参与项目证明资料,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四、比选要求
参与比选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1份
(1)会计师事务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1份(原件)。
参与比选机构应将上述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开封比选,逾期不予受理。评标时间、评标地点以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电话通知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28-86239786。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5点。
彭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