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雾化面罩采购信息公示
2018-07-18 00:00:00彭州市人民医院
一、采购项目
编号 | 采购方式 | 采购项目 | 使用科室 | 备注 |
1 | 院内采购 | 儿科雾化面罩 |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
1.参数要求:
(1)材料要求:产品不含塑化剂及重金属,含有的烯烃共聚物符合FDA要求,原材料经过权威机构认证。
(2)颗粒数据:
雾粒中位直径mmad≤3微米 (需提供权威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0.5μm-5μm颗粒占比≥7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专业检测机构依据国际鉴定标准,使用国际认可鉴定仪器用标准测试流程鉴定得出的专业数据报告)
(3)最大装药量:普通型号的雾化装置要求最大装药量达到10ml;特殊专用型号(如卧床专用,连接呼吸及专用)的雾化装置最大装药量要求达到6ml。
(4)有多种型号可供选择 ,如普通型(儿童面罩型、成人面罩型、口含嘴型),特殊型(儿童卧床专用型等)。
(5)应用科室:儿科
二、 采购方式说明:
1. 院内比选采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在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其中价格分以二次报价结果计算),并将结果通知供应商;如比选结束后确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医院有权不告知所有供应商最终比选结果。
三、招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投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12:00
报名投标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城南院区采购办(门诊4楼C415)
1.比选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2点30分。
比选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城南院区牡丹厅会议室。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人盖章,并由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印鉴,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注明“于2018年7月20日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39786
四、 参加医院院内比选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彩页5份
2.经销商及产品资质证明,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页)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6)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
5.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五、其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医院。
六、比选公告发布
该院内比选公告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